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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调查与建议

发布日期:2009-04-10 00:38 浏览量:

市政协主席  刘玉党

 

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开发利用特色资源,打造特色产品品牌的重要保障。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国外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已成为世界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我国从20057月起正式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两类:一是种植养殖产品;二是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截止到目前,全国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已经有700多件,其中山东省有29件,我市到目前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有4件。对威海来讲,这项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任重道远。

一、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准,更是一种知识产权,是推动地方特色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工具。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提高农渔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手段,是推进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产品市场秩序的制度保障,是做大做强农渔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一)地理标志保护能够依托地域资源优势,促进产品品牌的开发。农渔产品生产对气候、光照、土壤、水质等自然环境条件的依赖性较强,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对产品品质的形成有直接影响。许多农渔产品的种类及品种具有生产的最佳地域,脱离了特定地域,这些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被认为是假冒伪劣产品,若其他地区生产的这类产品往往不被消费者所认同。显然,通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能够把产品的特色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有利于产品品牌的创建和开发。

(二)地理标志保护能够凝聚地方历史文化,提升产品品牌的附加值。农渔产品的文化内涵,结晶在产品品牌的经营观、价值观、欣赏观、审美观等因素中,是理念形态和经营行为的总和,是形成产品品牌价值的重要内涵,是提升产品品牌附加值的源动力。一个农渔产品品牌的形成,往往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地方历史文化渗透其中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将原产地历史发展中积淀下来的宝贵无形资产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将地方历史文化加以凝聚和催化,从而使产品品牌既具有文化内涵,也具有商品价值,提升产品品牌的附加值。

(三)地理标志保护能够推进产品产业化和规模化,增强产品品牌的竞争力。目前,我市的农业生产主要是以农户为主,渔业生产虽有一定程度的组织化,但规模化程度尚不高,难以在国内外市场上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为农渔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了一个“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将分散的农(渔)户以地理标志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形成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布局的产业化生产基地,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渔产品品牌的竞争力。

(四)地理标志保护能够提升产品价值,促进农渔民持续增收。说到底,地理标志保护的最大受益主体是广大农(渔)民。因此,面对当前农民增收乏力的实际问题,利用地理标志,把广大农(渔)户连接起来,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对促进农(渔)民持续增收是一条值得发展的路子。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全国各地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了15%20%

目前国内一些成功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范例,也证明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据资料,“陕西苹果”地理标志注册后,促使该省果业基地县实现年纯收益57.46亿元,果农人均纯收入1700元以上;江苏常熟“阳澄湖大闸蟹”申请地理标志后,第二年大闸蟹销售量就增长了36%,总收入达10亿元;济南的“章丘大葱”在注册地理标志后,使农民增收35倍;四川成都市已获得了11个地理标志产品,共催生了460多家企业,解决了48万人就业,年创造利润19.2亿元。

二、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现状

(一)我市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情况。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较快,在省内尚处前列。目前,已经拥有“威海海带”(2006年注册)、“荣成大花生”(2006年注册)、“威海无花果”(2008年注册)、“威海海参”(2009年注册)4个地理标志产品。

(二)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使用情况。从目前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情况看,比较好的是“威海海带”。荣成市渔业协会对海带地理标志的使用规定了“四统一”制度,即统一外观设计、统一加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销售价格,并与授权企业签订《试用合同》和《责任状》,定期走访指导,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海带的质量。荣成市已经形成了海带加工产业链,有20家企业签约使用地理标志,年销售收入11亿元。“荣成大花生”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则不理想。前几年花生对日本出口形势较好,一些企业对使用地理标志并不热心。自20078月日本禁止及限制进口中国花生制品后,给荣成花生加工企业造成很大冲击。同时,由于国内市场尚未打开,品牌带动效应不明显。“威海无花果”自20081月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后,经区积极做好无花果产品的产业化文章,推动产品精深加工,有关企业着手开发无花果营养型饮料、旅游休闲食品、保健型食品等系列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初见成效。“威海海参”地理标志虽是今年1月才注册,如果推广使用措施得力,预计将带来良好效益。

(三)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地理标志工作意识不强。目前,有多数人和单位对地理标志工作比较陌生,不少企业对地理标志缺乏认知,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地理标志对提高品牌声誉和推动市场营销的重要作用。因而,主动申请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单位较少;二是地理标志产品宣传力度不够。地理标志需要长时间的培育发展才能发挥其最佳效果。但目前有的协会、企业存有短期功利心理,不愿在品牌宣传、运作上花气力,没有形成社会效应。如“荣成大花生”地理标志,由于多数企业主要从事对外出口业务,忽视了国内市场,对向国内推介品牌热情不高。三是地理标志产品总量不多。我市地理标志申请工作起步较晚,到目前只注册了4件产品,这与我市农渔业特色产品众多、品质声誉较好的现实反差较大,与国内有些地区的差距更为明显。如河南省信阳市多年前即开展了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注册工作,目前已注册地理标志产品21个;四是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有待加强。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多家企业共用同一个商标,任何一家企业的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众多使用该商标的企业都会受到株连。因而,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作为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的协会和企业,商标管理和运作能力不强,对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缺乏科学而严格的规范,市场运作能力不强,难以掌握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话语权”;五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缺少为地理标志产品提供咨询、策划、代理的服务机构,缺乏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服务的专业代理或中介服务组织等。

三、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扶持。一是健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是加强对全市农渔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应把农渔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农业、渔业、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二是依据国家和省里制定的地理标志管理法规、规章,完善我市关于加强农渔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意见,明确相应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发挥好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三是设立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渔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分析研究、申报注册、地理标志产品基地建设和市场监管,建立信息宣传平台,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等;四是开展全市农渔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普查及规划工作,对我市重点发展的特色农业、渔业产品和旅游商品中具有比较优势、特征显著的特色产品进行调研分析,论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的可行性,推进符合地理标志保护条件农渔产品的申请注册。

(二)深入搞好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使用工作。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不仅仅是为了树立产品的声誉,更重要的是让我市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带来的利益,进而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要切实搞好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使用工作。一是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引导其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争取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二是指导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并对其进行专项管理,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专用标志的统一制作和管理,严格审核,杜绝违规使用行为;三是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监管,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的企业,要督促其不断强化管理,并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始终保持产品质量符合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四是依法打击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及侵权等违法行为,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调动广大企业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的积极性。

(三)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威海地理自然条件优越,三面环海,物产丰富。农业土特产品有“威海苹果”、“荣成黄桃”、“乳山阳梨”、“乳山牡蛎”、“里口山扁桃”等,海洋盛产海参、对虾、鲍鱼、贝类、藻类等300多种海产品。这些农渔产品,种植养殖技术好,产品质量上乘,地方特色鲜明,适宜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的种类资源丰富。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受种植养殖面积、技术研发水平等方面因素制约,相对单个品种,特别是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产量不大,名气不大;还有一些产品的品质质量有待改良和提升。但从长远发展看,这些农渔产品都有可能、也有必要申请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因此,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渔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及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立足“特色和质量”,结合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做到成熟一项、申报一项,促使这些特色产品逐步发展为特色产业、名优产业。

(四)构建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构建中介服务平台。加大对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努力培育中介服务体系,尤其是要发挥各地农技中心和其它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地理标志产品及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信息服务;二是构建人才培训平台。质检、工商、科技、农业和海洋渔业等部门要通过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地理标志的工作骨干,打造一支掌握专业技术、熟悉管理业务的队伍;三是构建宣传信息平台。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加大对威海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展销会、博览会为普及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提供展台,为直接销售地理标志产品提供柜台。开办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网站,推介地理标志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提供地理标志产品和供求信息,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五)努力营造重视地理标准保护工作的舆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深入开展农渔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宣传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开发的重要意义,不断扩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影响力。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地理标志产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金钥匙”,是土特产品走向世界的“通行证”,是实现农渔业生产产业化的“助推器”,是提升地区知名度的“名片”,进而放开手脚,整合力量,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的发展扩张。

 

                                                            20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