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28 浏览次数:
杭州市政协原主席孙忠焕
我是2007年4月,从杭州市市长位置上转岗到市政协当主席的。进了政协的门,做了政协的人,就得干政协的事。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同样需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进了政协的门,成为政协人的理应有归属感,用心干好政协的事,体现自身价值,为政协这个团队增光添彩。五年的政协工作,我有颇多的感受和收获,集中的体现在我行将卸任时的两件大事上:一是2012年2月26日出版发行的我自己执笔撰写的“三亲史料”《在时代洪流中—我所经历的那些事》一书(上下册);除去自序、开篇后,共八篇91章节,64万字。这套书中,我本着实话实说“不虚美、不隐恶”,但也把握了“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的实事求是精神和政治责任感,不仅回顾撰写我从政30多年中经历的那些重大事件的构思、经过和感受,也记载了我在政协工作五年的感受,写了八个章节。本书发行后社会反应良好,不少新闻媒体作了介绍和刊登了读者的评论。二是在2012年4月十届市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我代表第九届杭州市政协委员会所作的《政协工作报告》。我报告后,台上台下基本评价是,政协工作报告能作得如此有激情,如此有自信,如此有哲理,真让人耳目一新。王永昌副主席代表省政协到会指导,他连连赞赏:“是个好报告,是政协工作报告的一次创新。”我自己觉得,这两件事是我在政协工作的两大成果,也是对我自己参加工作40多年,其中从政30多年卸任时画了个比较圆满的句号。所以,我将其中一些主要思考整理出来抛砖引玉:
中央《意见》是沐浴政协的春风
我们这些干部几十年来是干什么、学什么,钻研什么、吆喝什么的干部。2007年4月13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杭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从市长岗位转任到市政协,成为杭州市政协的第七任主席。此时正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发一周年多的好时机。这个中央文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以集体意志颁发的第一个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专题文件,它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吹来了暖暖的春风,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都十分重大。
人民政协60年的历程,有过辉煌,有过徘徊,也遭受过艰难曲折的灾难。灾难过后是护疗,新时期人民政协要开创新局面,中央《意见》具有根本性的领导和指导意义。
创立于1949年9月22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完成“民主建国”、“协商建国”一系列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重大历史任务,形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策局面。毛泽东同志兼任第一届全国政协主席,这也是人民政协最辉煌、业绩最卓著的五年。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时有人徘徊:人民政协还有没有必要再存在?1954年12月,在政协全国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前,毛泽东召集的座谈会议上,他发表了《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谈话中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后,有些人认为政协的作用不大了,政协是否还需要存在问题。现在证明是需要的。”“通过政协容纳许多人来商量事情很重要。”毛泽东还明确提出了政协的五大任务:一是协商国际问题;二是商量候选人名单;三是提意见;四是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五是学习。第二届主席由周恩来兼任,周恩来说:“现在有党的系统,有政权系统,再加上政协的系统,这就更能反映各个方面的意见,并有利于决议的贯彻执行。”
遗憾的是1957年“反右”、1959年“反右倾”、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人民政协首当其冲遭受了艰难曲折甚至灾难,人民政协停止了活动。毛泽东同志当年提出的五项任务中不少内容几乎没有实质性地贯彻落实过。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8年2月,邓小平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党中央及邓小平在新时期为人民政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但也因诸多的主客观原因,人民政协的建设和履职环境、条件不尽如人意。加上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地方政协主席一般不再由党政主要领导兼任,政协(人大)的领导干部大都是党政领导班子中年龄偏大、资历较老的同志转岗过去的,尤其有人把政协领导作为仅享受待遇的闲职,从而社会上造成一种误解:政协(或人大)是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前过渡性的缓冲机构。社会上有人调侃政协是“一块大牌子,一副空架子,一批老头子,专门找茬子”。有人自嘲政协是“自拉自唱”、“自娱自乐”等等。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建设,上个世纪80年代给政协加上“民主监督”的职能,90年代给政协又加上“参政议政”的职能。党的“十五大”以后,对人民政协履职提出了制度化建设。党的“十六大”后进一步提出了人民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划化、程序化”建设。尤其是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5号文件),中共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也大段地论述人民政协的建设问题。中共中央用集体名义对人民政协建设发专题文件,又在党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大段论述人民政协工作,这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第一次。这些重要文件和其中的论断对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我理解意义至少在于,一是,中共作为执政党第一次以集体意志为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发了专题文件,明确了政协在新时期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从而表明过去靠领导讲话指导人民政协工作转为了执政党用集体意志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这样,对人民政协的建设更具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稳定性。二是,第一次采用了协商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是上个世纪90年代在国际上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很快被我国理论界所重视。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教授在《中国当代政治走向》一书中说:“这种理论的兴起,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及其缺陷的回应,是为了弥补选举票决民主及其多数决原则的不足。”“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的决策体制或理性的决策形式,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倾听别人的观点,包括对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中央《意见》中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以后,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重申了这个论断,并明确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民主形式。中央《意见》还明确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职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选举(票决)+协商”,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还表明了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融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中央还明确,人民政协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实质上把人民政协几十年的民主实践方法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人民政协把握民主的主题更有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并更具有话语权;三是,强调要加强人民政协的理论建设。过去人民政协是参照统战理论、政党理论、民主理论中的共性原理来指导自己建设,虽很有必要,但人民政协作为中国政治体制的原创性政治组织,应该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应该具有自身特征的系统理论,缺乏人民政协系统理论指导往往会难以解答人民政协自身实践的许多问题。新时期党中央强调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为科学指导人民政协的实践奠定了基础;四是,倡导改革创新,以增强人民政协事业的生机活力,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等等。总之,《意见》为人民政协事业全面发展和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更提供了比较系统的理论基础、政策支撑、制度保证。所以,我一到市政协,2007年5月15日,我就率市政协张鸿建副主席等人,赴北京到全国政协向贾庆林主席以及王忠禹副主席、郑万通秘书长汇报杭州政协工作,贾主席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在办公室亲切接见我们时谆谆教导:“中央的这两个文件(中发〔2005〕5号、〔2006〕5号文件)很重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贾主席还指出“政协工作很多经验都是地方创造的,全国政协对此加以总结、推广。”他期望要求:“杭州是个出经验的地方,要为全国政协工作多提供宝贵经验。”贾主席对我们的指示,给杭州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进了政协门,做了政协人,就得干政协的事。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地混日子不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更不行。有位就得有为,有为才能真正有位。我们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更应该好好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并运用好中央《意见》等一系列的重要文件精神。
干政协工作要主客观相统一
中央《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颁发后,在人民政协系统工作的同志们更是欢欣鼓舞,都认为:人民政协的春天来了。而实际工作中,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中央《意见》精神的全面贯彻实施过程中,人民政协的履职环境和条件的改善一些地方还不尽如人意,从而使一些政协同志的情绪急躁起来。有同志认为,政协工作的随意性太大了,埋怨地方党政领导不够重视的语言时可听到。实际上,在我国,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的颁布后,学习贯彻的热潮来得快,真正认真落实有个过程,甚至会有个相当长而艰苦的认识过程。所以,从我国各级政治建设现状来看,我认为,中央《意见》的颁布,是吹来了沐浴政协事业的春风,春天的真正到来,要靠我们上下共同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意见》精神,克服诸多困难、作一番艰苦的努力。从政协自身建设角度看,我认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研究:一是政协履职的法理化问题。有人说政协是人民团体没有必要法理化。我国是法治社会,没有法理化就没有人民政协履职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必要性(工会就有一个《工会法》)。二是党际政治协商和政协的政治协商界线不清,职责不明。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说明党际政治协商与政协的政治协商有密切联系,但相互不是等于关系,更不是替代关系。人民政协成立之初是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名人士为主体力量的,政治协商是当时政协的唯一职能。现在的人民政协已不是当年的民主统一战线组织,而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有30多个界别,党派虽是政协组织统战性的骨干力量,但政协主体力量已多多扩大了。而且人民政协的职能也已在政治协商的基础上扩大为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了。我认为党际间的政治协商是党际政治的范围,用章程加以规范可以理解。政协政治应成为国家政治的范围,光靠一个章程对内部进行规范远远不够,应该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同时要加强法制化建设。就以政治协商为例,也有一个明确党际政治协商与政协政治协商的界线和职责问题。新时期哪些事该由中共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或委托政协党组出面进行党际政治协商,哪些事该放到人民政协与各界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界线和职责应该十分明确,这是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基本要求。如果还是把政协的政治协商还看作为仅仅是党际政治协商,显然混淆了政党和国家的特征,实际工作中也会造成人民政协与中共的工作部门之间职责重叠、职责不清的问题。如果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国家政治的范畴,就不能光靠一个章程,应该加强法制建设,让人民政协履职法理化。三是要科学回答以上两大问题,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尤其要加强人民政协的理论的研究。人民政协如果进一步建立了自己的科学理论体系,就能更好地回答人民政协为什么还要存在、怎样才能更好存在的根本问题。当然,这些重大问题不是地方政协所能解决,但地方政协的同志应该明白其中的因果关系,我们才不会犯工作中的盲目性。
2007年11月,在西安市召开的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第22次政协工作交流会议上,我作过一个“三观论”的发言,我说:“人民政协事业的锦绣前程和大有可为,要靠我们共同去创造才能实现。就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人文环境和一些地方的民主政治建设现状来说,认为当前人民政协事业已可大有作为的观点太乐观。脱离实际,就会欲速而不达;而认为人民政协事业无所作为的观点又太悲观。因为实践证明我们已取得了许多业绩,政协的工作和业绩已逐步被社会广泛所认可;认为当前人民政协事业可以有所作为的观点比较客观。因为政协事业的璀璨未来,一靠中共中央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确立和法理化建设,二靠人民政协事业的理论的创立和突破,三靠各级党委民主政治的开明和党政领导对政协工作的重视程度,四靠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五靠政协工作者的组织服务能力和实践水平。这个“五靠”中,有客观的和主观的区别,客观反映的具有规律性,主观反映的往往具有人为性。但无论客观性还是主观性都有一个有机结合的努力过程,为此,要正确处理好昨天、今天、明天的关系,即继承和创新、创新和发展的关系,不要奢望一步登天。”
政协的两大主题、三项职能、四大作用概括起来大致具有“六个”特点:政治性、统战性、协商性、监督性、资政性、民意性。这六个特点内涵深刻、领域宽广、政治性很强,使命崇高而宽松,政协工作只要想干,有干不完的工作,但真正想干好并不容易。我们区、县(市)的政协主席说:政协说话有责任,宽松有使命,履职靠真情。政协无权无势,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没有人格魅力难以感召人哪!在现有的环境条件下,干政协工作不仅需要干的人的责任、素质、人品,还需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度,注意工作方法的艺术性。我在杭州市政协提倡:干政协工作要宽松不放松,到位不越位,参政不添乱,建言有质量。为此,我还倡导:在政协要把政协履职活动的“必须干”与对政协工作探索创新的“乐意干”有机结合起来。这个观点的关键是“干”,但干的意义不一样。必须干的是工作,找工作是谋生、做工作是职责,你有时尽管无奈和被动,但必须去干、并要努力干好;乐意干的事是自己的愿望和追求,具有主动性。敢于探索、勇于创新,是人们自愿追求的一种责任心,人们追求的愿望往往与理想相联系,也可称为事业。工作与事业有联系也有区别,事业要通过工作来实现,工作是事业的具体体现。但干事业的人比干工作的人思想境界要更高,我们常说,为事业而奋斗甘愿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如果我们把做好政协各项履职工作与追求政协事业发展的探索创新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必须干变为乐意干,也就是要把无奈变成责任,把被动转化为主动,把对事业的追求转化为工作的享受,这样,工作着是快乐的、美丽的,就会越干越欢,越干越想干。我常给人开玩笑,杭州是天堂,政协是个好地方,在杭州干政协工作就是在天堂的好地方工作,我们怎么能不喜欢政协工作?我在政协工作的五年与同志们一起,是我到杭州工作后主观能动性发挥得最好、干得最欢、也真正找到自我感觉的五年。
重在理性指导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人民政协要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研究,我认为这是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对人民政协在新时期要开创新局面的基本要求。我在上述(编者注:见《杭州政协》第8期)中提到困惑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不少实践问题,都需要用科学理论来回答新时期人民政协为什么还要存在,怎样才能更好存在的根本问题,也都要靠人民政协的科学理论来指导实践。五年的工作实践给我启示是,我们从事地方政协工作的领导同志组织指导政协工作,既不能照样画葫芦就事论事地干政协工作,更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地混日子,必须勤学习、善思考,做有心人、做用心人,用理性思维来引导和武装“政协人”。
五年来,我们在部署或探索一项重大工作前,先必须把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给同志们理性地阐述清楚,大家认可了再干,才不会缺乏积极性,甚至会发挥主观能动性。
2008年2月,我参加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中共组讨论时,遇到第一次“遭人抢白”是关于“创新”的话题。实际上党中央一再要求人民政协要有改革创新精神,我们地方政协工作实践中也急需有创新意识。所以我第一个理性思考的课题是《浅论人民政协的创新和发展》,文章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人民政协的发展史是部创新史;第二部分是从人民政协现实分析,需要创新;第三部分展望未来,地方政协哪些方面需要探索创新的建议。这篇文章被全市政协系统同志们所接受,也先后得到了省政协周国富主席、乔传秀主席和不少副主席等领导的赞赏,不少观点还体现在2009年6月的省委政协工作会议赵洪祝书记的讲话等文件中,如在全省选择1-2个县进行专委会设置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试行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途径等。文章在全国《人民政协报》上刊登,还在2008年被评为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论文一等奖。
杭州市委按照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选择在建德市政协进行专委会设置改革和县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试点。为了指导这两项试点顺利进行,我们进一步从道理上阐述为什么、怎么做等问题,从而不仅使政协系统的同志对此自觉性大大提高,也使区、县(市)党委、政府更加理解和支持。当我们的试点正顺利进行时,上级有关方面“据反映”来浙了解督查,由于我们事先理论思考上准备充分,所以底气很足。我主动要求能与上级调查组直接沟通。我与九届秘书长王玉明一起,在与上级调查组领导同志一个多小时的交谈沟通中,我理直词正,调查组的同志难以有说服我的理由,最后他们以“这件事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的角度要求我们顾全大局。我最后说:党委怎么定,我们怎么做。但对一个新生事物产生的态度,我们间的差异在于,上级机关的同志讲政治往往只对文字负责,以上级有没有明文规定的条条本本为依据;而我们在地方工作的同志讲政治更注重从社会实践活动需要出发,只要上级文件中没有禁止的,我们就看社会发展实际需不需要、老百姓欢迎不欢迎为工作依据、“非禁即入”,所以地方的同志敢摸索,敢于担当。理论、政策源于实践。实践总是先于理论和政策的,实践还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应该允许地方进行实践探索。贾庆林主席曾多次强调:我们政协的不少好做法是地方政协创造的。
中国自古至今,上级总是居高临下的。上级摆出一副严厉面孔时,它使胆怯者止步、观望者倒退,尊重实践者继续则勇往直前。我们的专委会设置改革在杭州建德市、嘉兴南湖区、还有绍兴上虞市得以证实它的成效性,并被重庆市北碚区等地所推开;类似我们的县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试行做法,被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扬州市等所推广。2011年11月29日《人民政协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江苏省委2011年10月13日下文明确支持这项探索。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结合政协工作实际阐述了不少新观点,力求指导实践。一般一个观点的形成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我与市政协研究室一起将我们平时各种会议上讲的观点梳理综合完善后,形成一批理论文章,如《从政协文化的视角看人民政协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浅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五个性”》、《突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等文章,也一再被全国政协机关和省政协所关注鼓励,分别获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论文一等奖,并都在《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所刊登。
对政协工作的指导从理论创新着手,对此我们尝到了甜头。我在市九届政协最后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上,作了《人民政协无限风光在理论创新》的演讲,此演讲一文又被2011年12月19日《人民政协报》理论版全文采用。
履职的着力点
人民政协有两大主题、三项职能、四个作用,履职领域很宽,涉及范围很广,可做的事很多。如果我们都要做,力不从心。为什么?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现在它的权威有限;政协委员大都是兼职,履职精力有限;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相比,我们能力有限;人民政协当前履职的环境条件有限。为此,我们只能从政协的性质、主题、职能、作用和特点出发,发挥优势,抓住协商议政的着力点,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议政建言质量,着力突出“致力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成效,不断探索创新,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此,我们始终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同级中共党委的直接领导,明确定位,扮好角色,重大事项及时请示、重要活动及时汇报、重要情况及时反映、重要精神及时传达,真正把政协工作融入全局工作中,并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我们才有地位作为;在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经验的同时,还要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新思想、新要求、新精神,同时广泛学习新知识,我们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避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要积极投入各项社会活动和社会救助事业中去发挥作用,为党委、政府、老百姓分忧解难,献计出力,我们才能更有作为、更有影响;放下身段,主动地与党政领导及党政部门同志联谊沟通,我们才能为政协工作创造更好的履职环境和条件。
成熟的组织与成熟的人一样,更会使党委放心、同事们舒心、人民群众称心。2009年9月,杭州市委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更加符合杭州政协工作实际,为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经费和制度保证,举措之新、力度之大、亮点之多、含金量之高,在当时同等城市中是不多见的。
二、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这是由人民政协的基本政治属性所决定的。五年来,我们在履职活动中,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作用,突出党派和人民团体界别的骨干作用,突出政协组织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相互尊重、平等相处,认真开展团结联谊活动,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共同为地方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五年来,我们倡导并突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努力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注重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优势,利用政协各类会议以及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途径,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既听多数人的意见,也听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诉求,以协商民主的方式,使社会各界人士有更多的机会在政协开展平等对话、协商讨论,促进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较好地表达。注重发挥以民主促民生的作用,健全民主协商机制,把民生问题列为民主协商的重点内容,科学规范民主协商的程序,完善民主协商的保障机制,让各界群众自己有序参与民生难题的民主协商,寻找难题的最佳解决机会。建立民主议政会制度,拓展人民政协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新领域;增强政协工作的开放度,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会议,扩大政协民主的参与面;推动和指导建立委员工作室、网上工作室,开通委员博客,尝试网络问卷调查、网络民意收集、网络视频直播,与网民互动议政,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民主渠道,为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达诉求、参与政治生活提供更多平台。
我在2012年4月7日所作的《政协工作报告》中说:“五年实践表明,团结和民主都是政治范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坚持人民政协政治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只有以团结和民主汇聚力量,以团结和民主扩大影响,以团结和民主提升形象,才能不断增强人民政协的感召力、凝聚力。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从来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互相促进的。衡量政协工作做得好不好,不仅仅取决于一时一事,也不仅仅取决于意见建议被采纳了多少,关键看履职活动有没有广泛汇聚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有没有促进各界群众诉求意见的表达和社会各方的言真气顺。参与履职活动的委员越多,越能体现团结;畅所欲言的建言献策活动越丰富生动,越能体现民主。团结和民主是目的,也是手段。从主、客观有机相统一的意义上讲,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履行职能,既要看结果,也要看过程,有时过程比结果更精彩、更有意义。人民政协只有把团结和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融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做到在协商中有监督,在监督中有合作,在合作、参与中体现协商、监督,才能为社会各界人士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政治创造条件,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人民政协履职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五年来,九届杭州市政协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各种履职活动着力点放在“致力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上。
课题大、政治意义大的履职活动,让党派、人民团体界别为骨干各界别共同参与;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履职活动,我们还与区、县(市)政协联合活动;专业性、知识性强的履职活动,我们不但延伸邀请专业界别委员所在单位参加,还邀请高校院所的专家、学者、教授们共同参与,以提高履职的科学化水平。
我在2012年4月7日的工作报告中对此总结说:“五年实践表明,人民政协是否有所作为,必须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中去评判,必须从致力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实践中去检验。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同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建言,主动服从党委决策,跟进政府工作,选准工作的结合点、共振点,与党委、政府的工作协调并进。我曾给自己要求要“顺着干”。有人说“顺着干”太谦卑了,是没作为的表现。《周易·革卦·篆传》中说“天地革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应乎人”。无论谁,干什么事都有“顺天应人”的问题,所以,同时也要认真学习、密切关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任何局部都是全局的组成部分,任何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都应是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政协工作才能着眼于大局,履职领域会更加宽广和有意义,政协组织才能在我国政治体制框架中彰显独特作用,更加有为有位有影响,从而获得人民群众的真正欢迎和支持。”
四、始终坚持在履职过程中探索和创新。人民政协本身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原创的政治组织,是一个新生事物。五年来,九届杭州市政协工作之所以能有一些特色和亮点,取得了一些进展,主要得益于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总要求,按照政协的主题、职能和作用,大胆探索,未禁即入,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正确处理昨天、今天和明天的传承与发展关系,在履职过程中坚持以“三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推进政协观念理论观点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我们大力推进政协理论观点创新,注重理性思维,加强理论指导,避免因思想上的困惑而导致履职上的不到位;我们大力推进政协机制创新,与党政及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我们大力推进政协工作创新,不断探索政协工作的新领域、新途径、新方法,使政协工作常做常新。我们的工作创新不仅受到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赞赏和鼓励,2009年初全国政协办公厅组织了由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人民政协报和中国政协杂志等中央新闻媒体采访团专程对杭州采访报道。五年来,杭州市政协系统工作共被中央新闻媒体报道107篇,其中头版头条新闻17篇。
五年实践表明,政协工作领域宽泛、平台广大、履职环境宽松。大凡越宽泛、宽松的工作,越具有较强的开拓性和探索性。探索的涵义是摸索和寻求,即先行先试之意,蕴含对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的摸索与寻求。创新是探索的延续和深化,是增强政协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关键。但探索创新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世界上许多事,尚未成功的不一定不正确,成功的也可能会遭遇非议和挫折。一时的成败在于力的强弱,最终的胜利在于理的正确。探索创新的关键是我们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要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魄力和勇气,以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为依据,以老百姓满意为标准,敢于担当,敢于开拓,人民政协才能永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才能迎来无限风光。
五、始终坚持“五位一体”的自身建设。这是人民政协固本强基的重要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倡导,充分发挥政协领导班子(包括党组、常委会)的组织引领作用,增强政协工作的全局性、计划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活力;充分发挥界别的特色作用,突出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界别履职中的骨干地位;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培训、考核,强化委员的主体意识,鼓励和引导委员积极参加履职活动,奉献才智,展示风采;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不断充实力量,优化组成人员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努力使专委会主任是该行业的行家,副主任和委员是该行业的专家;充分发挥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我们倡导“事业留人”,把政协事业搞得红红火火,使政协工作者把“必须干”当做“愿意干”而爱岗敬业;倡导“感情留人”,加强思想沟通、感情联络,加强培训、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倡导“适当待遇留人”,使政协干部工作得更有价值、更有尊严。
五年来,杭州市政协在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等各方支持下,在“政协人”的共同努力下,呈现出党委满意、社会认可、影响扩大、声誉提高、有声有色的比较生动局面,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努力、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年地方政协主席的实践使我感到,当好政协主席有一定的“度”(原则),但没有具体的标准,我们既要有责任心,但又不能期望值太高。政协的路在有心人、用心人的脚下。上一任主席与下一任主席都可以有自己的工作特点和特色,未必要求事事传承,政协工作也不可能事事传承。我们勤奋的履职活动可能对地方科学发展、和谐相处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要指望能起决定性作用;地方政协工作左右不了政协事业的全局,但可为全国政协提供实践事例。作为政协主席,要有“政协人”的团队精神和归属感,如果能在我们当主席的任上,使地方政协更有影响、更有声誉、更有声有色,使我们的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更有价值、更有尊严、更有意义,我们就算尽到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