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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买、卖、用、管”四个环节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规范中前行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威海市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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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买、卖、用、管”四个环节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规范中前行
杨静

    在国际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普遍方式。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和推行这一方式,逐步将一些教育、医疗、就业、环卫等公共服务项目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实践证明,通过购买方式将政府不能做、不便做和做不好的公共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不仅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也意味着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变革,对于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共服务效果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是较早试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地区之一,目前发展态势良好,已形成一定规模。2014年,全市共投入7.19亿元购买公共服务,涵盖了居家养老、社会公益、安全生产、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从总体上看,我市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优化城乡环境、繁荣基层文化、增加人民福祉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比较可观。但是也要看到,我市购买服务尚处在探索和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服务项目相对较少、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为此,我们建议进一步抓好“买、卖、用、管”四个环节,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规范中前行。
    一、统筹规划指导,明确购买范围。《政府采购法》将服务和货物、工程一并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但是对“服务”只是笼统地定义为“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没有界定具体的购买范围,这就带来了实际操作上的随意性。对此,我们认为应坚持顶层设计、总体规划,建立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首先,应制订好总体发展纲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党政部门,关系社会各个层面。建议市政府在充分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全市的总体发展纲要,明确中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稳步发展。其次,应制订具体的指导目录。建议借鉴香港的做法,将公共服务界定为三大类,其中核心服务必须由政府承担,辅助服务和商业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由社会组织提供,从而厘清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生产者和购买者之间的角色界限,让政府尽责和社会出力相得益彰。第三,应详细设定其操作流程。建立成立由发改、财政、编办、民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机构,对购买项目逐一进行操作流程设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满足公众需求,扶持卖方成长。就我市的现状看,多数社会服务组织规模较小,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够,很难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对此,我们认为,应有重点地扶持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发展,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做好储备。据了解,市区两级民政局已经合作建成威海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资金资助、民间力量运作、民政部门管理、社会公众受益”的运营模式,聘请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管理,所需经费主要由市区两级分担,已有20多个社会组织进驻。建议重点培育提供公共服务的社工组织和公益志愿组织。一是由民政局牵头成立社会工作协会,将全市社工组织和人员纳入管理范畴,集中开展继续教育、交流互动等工作,提高社工的专业水平;二是鼓励高校专业人才和民间力量建立民办社工机构;三是探索设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在公益性社会组织成立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对社工组织开展的职业化、专业化培训项目予以补贴,对社会贡献大、成绩突出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个人实施奖励。
    三、用好预算资金,扩大服务范围。要进一步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以事定费,规范透明,强化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到刀刃上。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把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预算管理,在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确保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优先购买弱势群体最迫切需要的养老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公共交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服务等民生服务项目,并资金上给予倾斜。三是先易后难逐步推广。从市场化程度较高、条件较成熟 的领域开始,如环卫保洁、园林绿化、道路维护、机关后勤、就业培训等领域先行先试,逐步扩大范围到学前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领域及行业。四是利用好民间资源。如市慈善总会可以将一部分救助项目委托给有资质、有能力的公益组织承担,扶持其发展。
    四、加强评估监管,保障服务质量。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对项目管理水平提出新的考验。应整合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公共服务评估的具体指标,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监管部门、新闻媒体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评审机制,对通不过评审的坚决不准其参与采购竞标。三是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 构建社会组织诚信信息数据库,借助第三方力量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如实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四是健全社会监督投诉制度,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保障监管全面客观到位,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在阳光下运行,从而确保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单位及职务:市九三学社社员、市地税局国际税务分局 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