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威海市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3月23日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威海市委员会设置以下六个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委员会
科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台港澳侨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
社会法制委员会
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