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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层协商会发言选登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

市政协 “加快改善

老生活区物业管理和卫生状况,营造社区

和谐发展环境”基层协商会发言选登

 

委员建言

1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一是政府应把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住建、公安、居委会和物业管理部门应多方联合,因地制宜共解停车难问题。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专门机构,通过制定配套措施,多管齐下,重点在改造增加小区车位数量、窄道拓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二是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用途的监管,对于擅自改变小区地下停车位用途的行为进行摸底和清理,同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纠正其擅自出租小区内公共区域的行为,将车位归还广大业主。三是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的管理和考核,促使其要对所管理的居住小区车辆停放加强管理,及时制止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消防和车辆通道不被占用。四是合理引导小区内多余的车辆分流到小区周边停车场或空地停放,对小区外非主干道路可通过在道路两边规划停车位等方式,允许私家车长时间停放。

2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一是物管办牵头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基本标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工作日志制度,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制度,岗前培训和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规范对各项押金的管理。要采取合理措施整顿物业公司收取用电押金、物业押金、装修押金、停车场押金等乱象,明确可以收取押金的项目、收取标准以及归还的约定条件和时间等。三是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可以附加上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3规范有序地推进物业准入工作。一是要规范新建居住小区配套设施的验收和物业接管工作,鼓励物业企业坚持“提前介入、监督质量、确保入住”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因开发建设问题引发的物业管理纠纷。二是对于由开发商派生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由房地产公司指派人员担任和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的,要严格准入程序,明确服务规范,坚持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相适应,切实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三是要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在新建小区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缩短前期物业的存留时间,尽快由业主投票选聘中意的物业公司。

4进一步加大业委会建设力度,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推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桥梁作用,建立双方能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信任关系。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要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更细致、更周到的人性化服务,要设置小区宣传栏、公示栏等,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和物业管理思路措施等内容,增加透明度。三是要坚持典型引路,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试点建设,积极推广“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标杆、树先进,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学习借鉴,推动共同提高。

5、加快乡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一是先自治。建议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推选业主委员会,发挥民主自治优势,由居民自行解决部分问题较小、简单的问题。例如楼内管、网、线等的改造。二是后整治。对居民无法解决的外部绿化、亮化、硬化、各类管网并网等重大复杂问题由政府牵头改造,相关改造资金建议政府支持。三是再管护。小区改造后,物管及时跟进,避免问题出现反复,并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6、创新社区居委会工作格局,推动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在社区物业管理方面,实现体制创新转型,扩大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功能,构建“社区——业委会(居民小组)——楼长——居民(业主)代表”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使得居民(业主)遇到疑问或者困难时能够及时找到不推诿、负责任的组织,让他们的各项诉求有正常上传的通道,更好地促进居民(业主)与政府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减少或避免矛盾尖锐化现象。

 

部门回应

 1、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方面。一是加强对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的检查考评力度。二是加强物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三是有序开展全市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四是规范有序地推进物业准入工作。

2、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通过制定长远规划,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的服务配套设施,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同时,按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尊重业主意愿的原则,区分不同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物业服务与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推进。一是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二是因地制宜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

3、解决小区停车难方面。目前小区停车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规划停车位与业主停放需求存在矛盾,小区停车设施配置不足、布局不合理;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对车位只售不租、擅自改变车库用途、车库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投入使用;业主乱停乱放占用公共道路或消防通道;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租售价格差距大,导致地下车位空置,地面停车拥挤;没有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与有车位业主之间、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等。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一是加强合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培养业主规范停车意识。四是科学制定停车位规划,合理增设停车位。

4、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方面。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业委会监督机制。三是加强业委会建设,引导业委会发挥正向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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