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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市政协2023年协商工作计划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第十六次党代会、市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和民生领域实际问题,深入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安排
2023年,共安排重点协商议题11项,包括:市政协全体会议协商议政1次,“有事多商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2次、在基层协商3次、对口协商5次。同时,鼓励以专门委员会为基础、以界别为依托,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不断丰富协商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协商议政
主要内容:1.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建言资
政、凝聚共识
2. 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法院、市检察院
工作报告协商议政
(二)有事多商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2项)
1. 降低企业成本,吸引投资创业
时间安排:7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提案委
协商部门: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供电公司
2. 放大生态比较优势,推动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时间安排:10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协商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三)有事多商量·在基层协商(3项)
1. 加强燃气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城镇安全保障能力
时间安排:7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社会法制委
协商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2. 强化多方协作,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
时间安排:6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教科卫体委
协商部门:市妇联、团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3. 发挥爱国爱港社团作用,促进威港两地联络联谊
时间安排:5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外事委
协商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贸促会、驻威高校
(四)有事多商量·对口协商(5项)
1. 补齐农村突出短板,加快共同富裕进程
时间安排:8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
协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医保局
2. 发展电商经济,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
时间安排:6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
协商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安排:9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委
协商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4. 加大设施配套产业互联力度,全力打造千里山海乡村
振兴路
时间安排:8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协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
5. 发展智慧交通,推进精致城市建设
时间安排:4月
承办部门:市政协提案委
协商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交集团
三、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重点协商活动安排
1.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出席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市政协主要领导同志主持。
2. 市政协分管领导同志主持在基层协商、对口协商和其他协商活动,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四、组织实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协党组要加强对重点协商议题的协商指导和督促落实。市政协各工作机构要制定详尽的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对参加协商的部门和人员范围、调研方式、协商形式和流程、成果转化、完成时限等作出安排。要探索建立政协协商与民主监督协同机制,将重点调研、协商议政、提案督办结合起来,提高协商质效。
2.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要组织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专业特长和所在界别等情况,以各种形式参与调研协商活动。参与调研协商的委员要围绕协商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在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平台上展现作为、展示风采、履职尽责。提倡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智库专家及区市政协联合开展调研,形成调研合力,更好地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委员参与调研协商情况要作为委员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深入开展调研协商。按照“不调研不协商、先调研后协商”的原则,根据调研协商议题特点,确定调研方式、协商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摸透议题所涉及工作的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开展协商议政活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广泛凝聚共识。
4. 推动成果转化落实。通过专题协商报告、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意见建议,跟踪重要成果落实情况。